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要求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6.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
7.获得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一览表》(附件1)。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1.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10万元科研启动金;
3.博士就读期间或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达到我校内聘教授、内聘副教授条件的,三年内享受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七级岗工资待遇,颁发岗位聘任证书;
4.根据我省职称相关政策,35周岁及以下博士申报正高级职称、30周岁以下博士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5.根据我校《人才梯队建设“登峰计划”实施暂行办法》遴选条件,可申请相应人才层次,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及待遇;
6.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安置配偶工作;
7.根据郑州市《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政策规定,申领相关人才引进待遇;
8.根据我省博管办相关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博士后留豫来豫安家费;
9.解决子女入园问题。
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