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司法鉴定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
•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2. 专业条件:
•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法医学、生物学、遗传学等与拟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
• 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
• 熟悉相关司法鉴定业务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领域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
3. 资质条件:持有有效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如尚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但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愿报考并取得证书的优秀人才,可考虑先以司法鉴定助理岗位入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证后转岗。
4. 能力素质: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撰写司法鉴定意见书,清晰阐述鉴定过程、依据和结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委托人、办案机关、当事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解答相关专业问题。
5. 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司法鉴定工作经验,熟悉司法鉴定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司法鉴定案件。具有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和经验者优先考虑。参与过重大、典型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