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22届应届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或所学专业排名为全球前20名(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较强师范类院校设立的“精英班”等同(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等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非师范类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曾获学业奖学金或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
5.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职业教育引进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类限制),且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特殊教育可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其他条件不变。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师范毕业生(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限制),本科所学专业为高考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专业,且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此政策适用于2022届—2024届应届毕业生)。
7.美术、音乐学科引进条件放宽至: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部分艺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
8.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非应届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毕业5年内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以入学当年的高校层次确定)和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全日制一本师范专业毕业,境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高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或所学专业排名为全球前20名,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不受一本和师范限制),其他荣誉条件参照相应层次应届毕业生条件。
2.获得县级教坛新苗、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县级教坛新秀、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地市级名师名校长或省特级教师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4.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前十名或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人才。
5.具有幼教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前教育在职在岗事业编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