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地处广东省中山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4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是国家卫生镇、广东省文明镇、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森林小镇。港口镇锚定“经济重镇”“先进制造业重镇”定位,深入推进“1+6+N”发展战略,打造独具特色魅力的“高端产城、活力港口”!
为适应中山市港口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共17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港口镇教体文旅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
2、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7年)。
3、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相关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6、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7)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8)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word可编辑电子版及PDF版);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
(3)第二代身份证;
(4)学生证(2020、2021届毕业生不需提交);
(5)完整的学习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
(7)2020、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8)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9)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10)自我介绍视频(总时间控制在3分钟。考生应穿着大方得体,面对摄像头,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妆容不宜夸张,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确保拍摄区域背景整洁、光线充足,无其他干扰,可适当展现特长等,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姓名。)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式。考生按照要求,将上述材料采用PDF格式进行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12329763@qq.com,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学段学科+姓名”。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港口镇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由港口镇教体文旅局采取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其携带有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0760-88411085。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员。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箱等形式负责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授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面试地点拟定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带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供复查),复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课堂教学、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现场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中山市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港口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中山市港口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到中山市港口镇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可凭一周内有效交通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食宿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外人员1000元/人,省内市外人员500元/人。
(三)择业期内毕业生及2017年-2021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本次考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核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六)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5)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411085,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402235 。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